房天下>  资讯中心  >海居君>  正文

手机看新闻

4月澄迈多次部署房地产市场调控

海居君2017-05-01 16:51:39

今年春节以来,“火爆”是可以用以形容海南楼市的词语。澄迈,作为海口的“后花园”,其楼市行情自然不在话下,根据《海居君》的了解,今年一季度,澄迈商品房销售109万平方米,成交军妓7107元/平方米,同比上涨11.87%

而自2月下旬以来,海南政府接连发文对楼市进行调控,4月14日,海南住建厅等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限制购买多套商品住宅的通知》的通知,此后的半个月时间里,根据公开的消息,澄迈县政府召开两次专题会,部署房地产市场调控。最近一次的专题会要求,“抓紧出台价格备案制度等相关具体政策意见”。

澄迈本地政策什么时候会出台?如何保障市场健康发展、房价回归理性?海居君会持续关注。

下面,海居君带大家重温下今年澄迈针对房地产市场的3次公开信息:


4月11日,澄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澄迈县房地产市场和房产中介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221.png

为贯彻落实县政府工作部署和我县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题会议精神,为防止现阶段我省房地产小热潮期间出现违法违规的行为,我县近期将开展房地产和房产中介市场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和房产中介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为了确保整治工作的有效开展,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加大对房地产企业和房产中介服务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重点打击捏造或者散布涨价信息等方式恶意炒作、哄抬房价、捂盘惜售或者变相囤积房源等违法违规行为,健全房地产市场监管体系,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打造规范有序的投资和消费环境。

二、工作依据

(一)法律法规规章。《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主席令第72号)、《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48号)、《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8号)、《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1号)等。

(二)规范性文件。《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琼府〔2013〕68号)、《海南省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暂行办法》(琼建房〔2013〕237号)、《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的通知》(琼建房〔2012〕103号)、《关于进一步落实房地产市场和房地产中介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琼建房函〔2016〕647号)等。

三、专项整治重点内容

(一)重点查处房地产企业9种不正当经营行为。

1、发布虚假房源信息和广告;

2、通过捏造或者散布涨价信息等方式恶意炒作、哄抬房价;

3、未取得预售许可证销售商品房;

4、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以认购、预订、排号、发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者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等费用,借机抬高价格;

5、捂盘惜售或者变相囤积房源;

6、商品房销售不予明码标价,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房屋或者收取未标明的费用;

7、以捆绑搭售或者附加条件等限定方式,迫使购房人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价格;

8、将已作为商品房销售合同标的物的商品房再销售给他人;

9、未取得施工报建许可擅自动工建设等其他不正当经营行为。

(二)重点查处房产中介10种违规行为。

1、发布虚假房源、不实价格信息招揽客户,诱骗消费者;

2、未将房屋抵押、查封等限制交易信息及时告知购房人;

3、未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标明房地产中介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

4、强制提供代办服务、捆绑收费;

5、未经当事人同意,擅自通过网签系统签订中介服务合同、交易合同;

6、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房屋提供中介服务;

7、对交易当事人隐瞒真实的房屋交易信息,低价收进高价卖(租)出房屋赚取差价;

8、侵占或挪用交易资金;

9、泄露或不当使用客户信息;

10、中介机构及其分支机构未按规定到县房管局进行备案。

此次专项整治由县房管局牵头,会同四大园区管委会、县住建局、县国土局、县人行、县工商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物价局、县房管局、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组成联合检查组,并根据职能分工,各负其责、协调配合,认真开展此次专项整治工作。

四、各部门职责分工

此次专项整治由县房管局牵头,会同四大园区管委会、县住建局、县国土局、县人行、县工商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县物价局、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组成组成联合督查组,并根据职能分工,各负其责、协调配合,认真开展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各部门职责如下:

县房管局:组织实施专项整治;严肃查处房地产销售环节违法违规问题;检查商品房预售资金情况,严肃查处违规收存、使用商品房预售资金;加强中介备案管理,规范中介市场交易;查处未取得预售许可证销售商品房的,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以认购、预订、排号、发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者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等费用的商品房销售违法违规行为。

县住建局: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提出总体思路和工作方案;严肃查处房地产开发、建设环节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

县国土局、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参加联合组织的房地产市场专项督查,联合查处房地产企业在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环节存在的问题,督促及时整改,提高办证效率。协同房管局查处借机抬高价格、捂盘惜售、变相囤积房源、违规销售、一房多卖等销售违法违规行为。

县人行:查处违规提高金融杠杆等其他加大金融风险的行为。

县工商局:强化房地产广告监管,严查发布虚假违法广告、散布虚假信息等行为;查处商品房销售中不正当竞争行为、违法合同、合同霸王条款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

县国税局、县地税局:进一步落实房地产税收政策和征管措施,加大对拖欠税费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查处力度,严厉查处房地产行业税收违法行为。

县物价局: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发布虚假销售价格和在房价外违规加收费用、中介机构违规收费以及相关单位向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违规收费的监督管理;查处房地产交易过程中违反价格法律法规的问题。

四大园区管委会:衔接县级其他职能部门单位,负责辖区内房地产市场整治工作的有效开展,查处房地产企业在开发、建设、销售等环节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

五、工作安排

(一)工作部署(4月12日前)。本《方案》印发后,由县房管局按照《方案》要求,组织四大园区管委会、县住建局、县国土局、县人行、县工商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物价局、县房管局、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等整治工作负责单位落实工作部署,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二)开展自查(4月12日-4月20日)。由四大园区管委会负责分别按照重点整治内容组织辖区内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展自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要求企业进行整改,并向自查情况于4月20日前报县房管局汇总。

(三)开展全面检查(4月21日-5月10日)。由四大园区管委会、县住建局、县国土局、县人行、县工商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物价局、县房管局、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等部门组成工作组,通过销售现场巡查、开展专项检查、合同抽查、投诉处理、设立举报电话和邮箱等方式,重点检查各园区上报和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存在问题较多的房地产企业,经核查确实存在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将严肃进行查处,并通过媒体曝光典型案例。

(四)工作总结(5月10日-5月15日)。县房管局对全县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汇总,对本次房地产市场整治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并于5月15日前开展整治情况上报县政府。

六、工作措施

一是加大查处力度。重点针对虚假宣传、违法广告、捂盘惜售、哄抬房价、不明码标价、违规销售、一房多卖、“黑中介”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视情节轻重,依法给予责令限期整改、暂停网签、处以罚款等行政处罚,并进行公开曝光,列入严重失信企业“黑名单”,性质恶劣的依法清出市场。构成犯罪的,移送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是曝光典型案例。通过县电视台、网站公告通报一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不诚信经营、扰乱市场秩序、侵害消费者利益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

三是加强中介市场监管。县房管局定期公布中介机构备案情况,提醒消费者审慎选择中介机构。对未备案的中介机构销售商品房以及房地产开发企业委托未备案的中介机构代理销售商品房的,暂停网签备案。

四是完善监管体系。加强商品房预售备案和价格管理,全面落实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制度。加快推进二手房交易、房屋租赁合同网签备案,建立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制度。加快建立房地产市场诚信体系和中介监管服务平台,构建完整的市场监管体系。


4月15日,澄迈召开关于限制购买多套商品住宅工作专题会

223.png

我省《关于限制购买多套商品住宅的通知》出台后,4月15日下午,澄迈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及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等单位及企业召开专题工作会议,传达贯彻学习《通知》精神,并安排下一步落实举措,全力确保澄迈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会议指出,我省出台限购政策,是为了进一步遏制投机性购房,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各部门、各企业要充分认识到限购政策的重要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要求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抓紧学深吃透文件精神,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将《通知》精神落到实处。 

同时,为持续深入开展房地产专项整治行动,澄迈还于日前正式出台了《2017年澄迈县房地产市场和房产中介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将加大对房地产企业和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重点打击捏造或者散布涨价信息等方式恶意炒作、哄抬房价、捂盘惜售或者变相囤积房源等违法违规行为,健全房地产市场监管体系,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4月24日,澄迈部署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

222.png

澄迈召开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专题会议,对我省限购相关文件精神进行再传达、再学习、再领会、再研究,并安排部署下一步调控措施。

会议指出,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作为当前一项重大工作任务,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坚决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 

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澄迈实际,抓紧出台价格备案制度等相关具体政策意见,同时密切跟踪市场走势,加强分析研判,深入研究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具体意见;要继续深入开展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加大监管力度,对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查严打,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各房地产企业要正确认识当前房地产调控政策,做到依法依规经营;要加大宣传力度,加强网络舆情的监控引导,为促进全县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欢迎关注海居君微信公众号:haijujun。

免责声明:本文系注册用户(作者)在房产圈发布,房天下未对内容作任何修改或整理。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房天下立场,若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进行投诉。对作者发布之内容,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精彩评论(0)

回复还可以输入200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
返回顶部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