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凶宅别墅以786万成交价拍卖,7年欠7万物业费谁支付?

海南特价租房 2018-06-13 09:30:35

6月12日,在江苏南京江宁区瑞景文华小区发生过碎尸案的别墅进行司法拍卖结束。此次拍卖的最终结果也让一些邻居增添了几分兴趣。尽管拍卖以786万元的成交价最终“落槌”,但新主人要将这套别墅“拿到手”,还需要完成一系列交割程序,拖欠的物业费该由谁来付?

原业主拖欠物业费

这次拍卖的瑞景文华142栋,是一处独栋别墅。记者在这处别墅门口绕了一圈,门前布满灰尘,楼梯上也长出荒草,周围居民都表示,自从2011年发生了那件事情,这处独栋别墅就被荒废了。

通过拍卖产生了新的房主,大家都通过紫牛新闻及其他网络渠道获悉了这个消息。因此,从12日下午开始,一旦有陌生人靠近,周围就会有邻居主动凑上来询问“你就是新房主啊?”

许多市民住在这里好几年,此前一直对这处荒废好多年的别墅没有任何关注,反倒是这次拍卖,让周围邻居对这处别墅增添了几分兴趣。记者在现场采访时,就有几位小区居民特意在门前逗留了几,还有几位年轻小伙子上了院子里的台阶在门前拍了几张照片。

负责该小区物业工作的南京市唐辉物业公司相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该别墅从2011年就处于无人居住的情形。按照该小区独栋别墅每月2.2元/平米,该处独栋别墅有400多平米,算下来,累计拖欠了6-7万元的物业费。

物业公司相关人士称,他们希望新房主入住时能将之前拖欠的物业费先结清,方便物业公司接下来的工作。

律师解读谁来支付 

拍卖后,原业主拖欠的物业费该由谁来付?之前,这一话题在网上引起了讨论。为此,紫牛新闻记者咨询了北京市中银(南京)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蔡庆涛律师。

蔡庆涛认为,一般来说,拍卖所得款项偿还债权人时,分为几种情况。

如果在拍卖前公示有物业费拖欠,那么可以用拍卖款支付拖欠的物业费;如果拍卖前没有公示有物业费拖欠,那么物业公司可以通过在拍卖前起诉原业主,在判决之后可以参与分配拍卖款;如果拍卖前没有公示有物业费拖欠,物业公司也没有起诉原业主,那么就只能在拍卖之后起诉,要求原业主支付了。

当然,如果在拍卖前的公示中有具体要求,比如这次瑞景文华142号房产拍卖前公示的标的物介绍中,写明“物业费、水、电、燃气等情况:如有欠费,均由买受人负担”,那么应当以此为准。

神秘竞买人浮出水面 

12日上午瑞景文华142号别墅拍卖结束后,《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发布。在拍卖中一直不断“举牌”,逢竞价必跟进,并最终拍得这套房产的神秘竞买人浮出水面。《确认书》显示,这位竞买号为E2197的竞买人名叫刘建红。

记者了解到,尽管竞拍成功,但刘建红要将这套别墅“拿到手”,还需要完成一系列交割程序。

首先,需要支付尾款。保证金将直接抵扣货款,转到法院的支付宝账户。尾款则需按照法院公布的要求进行支付,一般会有2种支付方式——直接通过银行卡汇款给法院,或根据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生成的订单支付尾款。

在支付过尾款后,法院需要查询钱款到账情况,获胜的竞拍人应在支付后3个工作日联系法院办理手续。(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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