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丽水市发布了《丽水市区落实住有宜居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政策意见》,政策旨在解决住房问题,支持刚性和改善性需求。根据新政,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青年人可享受购房补贴,最高不超过3万元,而二孩家庭和三孩家庭分别可获得购房补贴5万元和10万元。此外,丽水市还提高了住房公积金贷款限额,首次申请最高可贷100万元,二次申请最高可贷80万元。
3月27日,浙江省丽水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正式印发了旨在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的《丽水市区落实住有宜居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政策意见》。该政策的目标是解决住房问题,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根据该政策,自意见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年龄在18至35周岁之间的青年人在市区购买面积不超过144平方米的新建商品住宅时,将享受购房补贴。补贴金额按照住宅产权面积的1.5%来计算,最高可获得3万元的补贴。
同时,对于丽水市户籍的二孩家庭和三孩家庭,在意见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在市区购买新建商品住宅时,分别可获得一次性5万元和10万元的购房补贴。
除了购房补贴政策外,丽水市还将推广“带押过户”业务,以推动二手房市场的规范发展。此外,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也有提高。职工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时,双缴存职工的最高贷款额度从80万元上调至100万元,而单缴存职工的最高贷款额度从40万元上调至60万元。对于职工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的情况,双缴存职工的最高贷款额度由60万元上调至80万元,而单缴存职工的最高贷款额度由30万元上调至50万元。
这些政策旨在解决住房问题,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发展,进一步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