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省物价局、住建厅联合修订发布《海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海南省普通住宅物业服务分等收费标准》、《海南省普通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共用水电分摊办法》等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政策,并规定自5月1日起执行。
近日,省物价局、住建厅联合修订发布《海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海南省普通住宅物业服务分等收费标准》、《海南省普通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共用水电分摊办法》等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政策,并规定自5月1日起执行。
新的规定主要有四变化:一是物业管理区域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水电费单独安表计算分摊费用,未按规定独立设置计量器具,其费用由物业服务费列支,不得向业主分摊;二是物业管理单位和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水电费用,由物业服务费列支,不得向业主分摊;三是经营性的商铺、游泳池、球场、会所、停车场等经营活动场所水电费用由经营列支,不得向业主分摊;四是向业主分摊的共用水电费用,必须单独列账,每月向业主公布分摊水电总量、费用总金额以及各业主应负担的金额。物价部门将加强监管力度,近期将开展物业服务收费专项治理。对物业服务企业存在违法违规乱收费的,请拨打价格投诉举报电话12358。
推荐阅读: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