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 政策 > 正文

海口职工保障房:五年后上市土地出让金或溢价

海口晚报  2013-12-18 08:37

[摘要] 如果你所在的单位利用自有土地及非政府性资金,建了一批经济适用房或限价商品住房,但是你此前已经购买政策性优惠住房,还能不能再买?买了后5年再上市,是不是卖房收益全归你?

如果你所在的单位利用自有土地及非政府性资金,建了一批经济适用房或限价商品住房,但是你此前已经购买政策性优惠住房,还能不能再买?买了后5年再上市,是不是卖房全归你?

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近日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介绍,市政府日前发出通知,明确《海口市单位职工保障性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12月7日起施行,有效期二年,有效期满,自行失效。《办法》规定,个人购买单位职工保障性住房5年后上市交易的,在同等条件下,政府可优先回购;上市交易时,转让方应按该住房性质及有关规定缴纳相应的土地出让金或土地溢价款等款项。

答疑一:限价房经适房谁优先?

鼓励限价房适度控制经适房

什么是单位职工保障性住房?单位职工保障性住房是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市政府批准,并给予相关优惠政策支持,由单位利用自有土地及非政府性资金,组织职工建设并向本单位符合规定条件的职工配售的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而这里的“单位”则是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特价房海南官微

有专业有态度有房源有优惠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精彩评论

亲,登陆后才可发表评论哦~,立即登录

发布已输入0/200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