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上午,海南省国土资源厅厅长陈健春和三亚市委副书记、市长吴岩峻共同为三亚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揭牌。仪式现场,还发放了海南省批《不动产权证书》,共计17本。

  “很高兴,能够见证三亚不动产登记中心的揭牌,也很荣幸能够代表单位拿到海南本不动产权证书。”11月27日上午,王兰帅代表三亚市地震局,从海南省国土资源厅厅长陈健春手中接过了编号为“0000001”的《不动产权证书》。这是三亚市本不动产权证书,也是海南省的首本不动产权证书。

  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的重要内容,对于进一步健全现代产权制度、保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权益、提高政府治理效率和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2014年8月,三亚市对不动产统一登记所涉及的各职能部门的有关职责进行了全面的摸底,并将不动产登记涉及的工作制度、登记流程、登记资料管理、信息化检核等情况进行了全面调研,正式启动了三亚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今年8月26日,海南省国土厅将三亚市纳入全省不动产统一登记两个试点城市之一。按照省政府要求,三亚市要在今年10月底成立不动产登记机构。

  在三亚市委、市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在市编办、住建、农业、林业和海洋以及政府服务中心等单位的配合下。三亚市10月16日完成了不动产权登记机构的设立,负责全市土地房屋、农业、林地、海域等不动产权类属调查、不动产登记受理、信息档案公开查询,资源共享等职责。经国土资源部广州督查局调研考核,认为三亚市已初步具备核发《不动产权证书》的条件。

  “两本变一本,方便多了,而且只用了15天时间,为三亚的办事效率点赞。”从外地来三亚购房的王得利,11月12日在相关部门登记办理权证。11月27日,他也成为首批领到《不动产权证书》的人。但王得利并不知道,从1997年开始,三亚市的房屋证和土地权证就已经合二为一。

  三亚市国土环境资源局负责人高富宅介绍说,三亚在1995年就开始筹备房屋证和土地权证合二为一工作,1997年,三亚市正式将二证合为《土地房屋权证》。高富宅表示,设立三亚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将很大程度上方便群众办事。现阶段,对于房屋和土地,三亚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已经具备登记和发证条件。林地和海域登记工作将在2016年逐步转交至三亚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农业不动产登记要求过度时间为5年,三亚争取提前完成。

  据介绍,原来市民拥有的《土地房屋权证》继续有效,权利不变动,该证书不强制更换,在依法办理变更登记、转移登记等登记时,需要更换为新的不动产登记权证。如果市民需要把原有《土地房屋权证》换成《不动产权证书》的,可以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