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昨日从省物价局获悉,为进一步规范商品房明码标价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省物价局和省住建厅决定联合开展全省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专项检查。
昨日从省物价局获悉,为进一步规范商品房明码标价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省物价局和省住建厅决定联合开展全省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专项检查。
据了解,此次专项检查的时间为11月10日至12月10日。
检查对象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中介机构,对属地内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售楼盘和房地产中介机构门店明码标价情况进行检查。此次专项检查重点查处下列行为:(一)销售商品房不明码标价,未在交易场所醒目位置明码标价的;(二)未按规定实行“一套一标”的;(三)未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的;(四)商品房交易及产权转移等代收代办的收费未标明由消费者自愿选择的;(五)标示信息不全,没有按照规定内容明码标价、公示相关收费以及影响商品房价格的其他因素的;(六)采取多种方式明码标价,标价内容不一致的;(七)在标价和公示的收费之外加价、另行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的;(八)其他违反明码标价规定销售商品房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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