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友"龙"在南海网“问政海南·找领导”栏目留言称,海口一些老旧小区老年人居住比例较高,上下楼多有不便,但因为有一些历史遗留问题,房产证一直无法办理,也导致了无法加装电梯,想了解有什么解决办法,对此,海口市规划局进行回应称,建议网友完善既有住宅楼房产证手续后备齐相关材料申请。
△找领导页面截图。
海口市规划局回应称,为有效改善既有老旧小区住户的出行条件,2014年海口市规划局制定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规划审批实施细则》,规定在满足建筑结构、消防等安全要求和城市景观的前提下,已办理房地产权登记的既有住宅方可以申请加装电梯,建议该网友完善既有住宅楼房产证手续后备齐相关材料申请。
老旧小区域既有住宅楼(纳入市政府批准的年度棚户区改造计划范围的住宅除外)加装电梯申请,只须提供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房地产证复印件;具备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图纸和结构安全证明书;本栋(梯)房屋专有部分占本栋(梯)总建筑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本栋(梯)业主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加装电梯的真实证明材料。建议您完善既有住宅楼房产证手续后备齐相关材料申请。
而根据2017年9月印发的《海南省无障碍环境建设“十三五”实施方案》,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制定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相关管理办法。下一步,该管理办法出台后,海口市规划局将严格按该管理办法执行。
来源:南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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