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四川达州市宣汉县部分行政村,耗费大量国家扶贫资金建设的异地扶贫搬迁安置房虽已基本建成,却因无法解决部分村民就业、生产及生活保障等问题,导致安置房“无人居住”“大量空置”。
安置点无地可种,无事可做。为了生活,搬迁户不得不重返10公里外的老宅居住,那里有他们种了多年的田地。入住安置点期间,大家不得不在安置点和自家田地之间来回跑,白天回老宅附近种地,晚上回安置点睡觉,往返至少20公里。
当地政府相关工作人员的回应是,易地扶贫搬迁的集中安置房,是按县里有关文件指示选址修建的。该文件提及,依托交通、饮水、就医、就学及生产方便的中心村庄,引导生存条件恶劣地区的搬迁对象就近集中安置。文件似乎没有多少问题,“生产方便”已经作为重要条件之一。
看来,问题出在了文件精神落实到实际选址这一环节上。负责具体选址的村委会没有考虑到安置点周边的土地属于原住村民,不方便进行分配,使得搬迁户不得不继续到10公里外种自己的地。工作如此粗枝大叶,暴露了扶贫领域的一些“虚症”。
真扶贫,扶真贫,不仅是一个口号。如果一些人主观上有好大喜功、好高骛远的思想,加之客观因素制约,就会使得扶贫工作患上“虚症”。在一些地方,扶贫政策看似很好而且也不少,却有“中看不中用”之嫌;有些地方要求一线扶贫人员对上到中央、下至县乡的有关政策条规一字不落背下来,否则轻则警告重则因此“召回”,陷入形式主义的泥潭。(中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