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人行海口中心支行、省地方金融监管局、银保监会海南监管局、证监会海南监管局、外汇局海南省分局《关于贯彻落实金融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意见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实施方案》要求,提升人民币可兑换水平,支持跨境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完善海南金融市场体系;扩大海南金融业对外开放;加大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力度;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加强金融监管,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实施方案》显示,允许符合条件的非居民按实需原则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内购买房地产。
对符合条件的非居民购房给予汇兑便利。非居民从境外汇入购房款的,凭身份证明、购房合同及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证明直接在银行办理资金汇入及结汇等手续,无需办理外汇登记及开立外汇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