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针对房屋租赁市场上的“房主擅自涨租金”等突出问题,住房城乡建设部新近出台的《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中明确,从明年2月1日起,房屋租赁合同期内,出租人不得单方随意提高租金。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4类房屋不得出租
(一)属于违法建筑的;
(二)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三)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房价泡沫还未打破 百姓"住房梦"早已破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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