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 政策 > 正文

手机看新闻

海口今年买限价房不需财产证明

国际旅游岛商报  作者:王辉  2016-01-15 10:39

[摘要] 海口今年内申购限价房无需财产收入证明。

椰网图片

新修订的《关于海口市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保障标准的通知》(下称《通知》)自今年1月10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明确经济适用住房申请人家庭人均财产值低于160000元(含)。不具有海口市常住户口,在海口市城市主城区规划范围内实际居住满8年及以上的可申请限价房,而且今年内申购限价房无需财产收入证明

   限价房今年内申购无需财产收入证明

   据介绍,海口市目前在售的限价房有永秀花园、永和花园两个小区,均价为4540元/㎡。永和花园位于海口市西海岸新区南片区,南海大道北侧,容积率为3.24,小区绿化率为32%。永秀花园位于海口市长滨路西侧永桂开发区,容积率为3.5,绿化率为43.35%。根据2014年海口市出台的限价商品住房微刺激政策,在2016年年底前申购限价房都无需提交收入及财产证明。

   永秀花园售楼部地址:海甸五西路怡心路房屋产权登记中心一楼保障房销售大厅,电话:66261730。永和花园售楼部地址:长滨路西侧、南海大道高铁长流站北侧永和花园内,电话:68701188。

大华·锦绣海岸 4.03分

海口市西海岸滨海大道223号
4008132766 转 839817
在售住宅海口品牌地产
待定

椰网图片

   申请限价房的审核程序

   (一)城市居民窗口申请:各区住房保障窗口受理城镇居民申购材料→各区住房保障中心复核材料,出具核准意见(7个工作日)→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挂网公示,出具备案审批意见(9个工作日)→各区住房保障中心发放准购通知书(4个工作日)。

   (二)单位职工集中申购:单位发函到市住建局申请集中申购→市住建局批复同意后转市住保中心办理→单位负责受理、初审职工申购材料,在单位内公示并出具审查意见→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复核申购材料、出具审查意见→市住房保障窗口受理单位集中申购材料→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复核材料,出具核准意见(7个工作日)→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挂网公示,出具备案审批意见(9个工作日)→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发放准购通知书(4个工作日)。

   申购限价房所需材料

   (一)城市居民窗口申请:1.海口市城市居民申请限价商品住房审批表;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件、婚姻状况证明;3.申请人户籍证明/用人劳动合同、社保清单/职称或职业资格或学位证明及累计五年以上聘用合同/营业执照、纳税证明及由辖区派出所出具的在本市居住满五年证明或房屋租赁部门提供的房屋租赁证明;4.其他必要材料。

   (二)单位职工集中申购:1.海口市单位职工集中申购政府统建保障性住房审批表;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件、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3.单位出具的职工个人社保险缴交年限及社保清单;4.中级职称或技师职业资格、硕士以上学位的需提供证书及五年劳动合同;5.申购单位向市住建局提交申请函;6.海口市单位职工集中申购保障性住房情况公示一览表;7.海口市单位职工集中申购保障性住房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8.关于××××(单位)职工申购政府统建保障性住房核准备案的函。9.其他必要材料。规定的材料所涉及的各类证件、合同及证明材料,应当提交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

   经适房申请人均财产低于160000元

   《通知》规定,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对象收入标准: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26530元(含);单身居民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对象收入标准为年可支配收入低于39790元(含)。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对象住房困难标准:在海口市城市主城区规划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或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0平方米(含)。申请人家庭人均财产值低于160000元(含)。

   公租房每平方米每人每月补贴19元

   据悉,公共租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和双困房等并轨运行,并统称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收入标准: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23182元(含);单身居民年可支配收入低于44000元(含)。城镇低收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收入标准:家庭(含单身居民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10449元(含)。

   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住房困难标准:在海口市城市主城区规划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或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含);城镇低收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租赁住房面积标准:家庭人均保障住房建筑面积13平方米(含)。

   城镇低收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租赁住房货币补贴标准:按核定保障住房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人每月补贴19元。申请人家庭人均财产值低于139000元。

椰网图片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特价房海南官微

有专业有态度有房源有优惠
大家都在看
畅所欲言聊房产,快来关注房产圈
实时要闻 更多>>
相关新闻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
扫描下载房天下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