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弘股份发布公告称,其全资子公司海南如意岛旅游度假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如意岛公司”)受到海口市海洋和渔业局行政处罚。该处罚主要因为如意岛公司于2016年5月1日开始至2016年6月14日,在未 取得海域使用权的情况下,擅自在如意岛项目三期工程建设中进行填海占用海域面积3.2321公顷。
根据海口市海洋和渔业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市海渔海监执处罚【2017】010号),海口市海洋和渔业局责令如意岛公司退还非法占用的海域、恢复海域原状,并处非法占用海域期间内该海域面积应缴纳的海域使用金十一倍的罚款即人民币3733.0755万元的行政处罚,如意岛公司已于2017年11月30日缴纳了全部罚款。
中弘股份表示,该罚款影响公司2017年度净利润-3733.0755万元。
对此,中弘股份发布相关说明及整改措施。如意岛公司从2014年起一直在向海南省人民政府申报如意岛项目三期海域使用权的审批办证工作,但一直没有完成审批。如意岛项目三期虽未取得海域使用权证,但如意岛公司为了保护如意岛项目一期和二期已填海域不被海浪破坏,对如意岛项目三期相关海域进行了围堰施工等。2017年 4月如意岛公司第四次向市海洋局提出申请。2017年5月初海南省海洋厅已受理,目前已完成了如意岛项目三期15 个项目的海域论证评审及海洋环评评审工作。下一步,如意岛公司将加快申办如意岛项目三期海域使用权相关手续。
公告称,公司对上述受到处罚事件高度重视,鉴于如意岛公司原主要负责人已离职,公司要求如意岛公司现任经营层及相关人员加强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守法意识,遵纪守法,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