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民宋先生和张先生都面临着同样的问题,他们在新秀海湾项目认购了房子,并支付了首付款,但近期被告知购房协议无效。宋先生表示,他选择购买这个项目是因为房子已经基本建成,而且投资协议的签约地点就在物业中心,给了他一种放心的感觉。然而,他们现在不仅无法拿到房子,还无法追回支付的首付款。

新秀海湾项目的开发商是鑫森雨公司,与三亚雲顶公司签署了一份投资协议,约定三亚雲顶公司投资50套房,并支付了5700多万元给鑫森雨公司。然而,鑫森雨公司表示,三亚雲顶公司未履行投资协议的义务,并未转账。因此,他们已经书面通知了三亚雲顶公司解除投资协议。
市民们在购房时应该注意项目的合法性,尤其是对于集体留用地不能作为商品房进行买卖的情况,需要仔细了解项目的相关信息,并咨询住建部门和资规部门等来确保自己的权益。同时,市民们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