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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海南买房,不必担心质量问题啦!新房质量有问题保险公司将赔偿

海南环岛购房网2019-07-28 10:42:51

买房,最怕房屋出现质量问题,不仅房子住着有隐患,可能房钱也打了水漂。可是,来海南买房,就不会再为新房质量而担心啦!今后房屋如果有质量问题可找保险公司赔付。

近日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与中国银保监会海南监管局联合印发《海南省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试点工作方案》,将通过开展房屋建设单位投保,保险公司按条款履行义务的形式,保障房屋建筑所有权人合法利益。

1、房屋基本承保范围和赔偿责任期限

该方案指出,房屋基本承保范围和赔偿责任期限分别包括,房屋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不少于15年、防水工程不少于10年、装修装饰工程不少于5年、机电工程不少于5年。

保险赔偿责任期限,从该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承保的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开始起算。此外,鼓励保险机构与建设单位双方协商延长保险赔偿责任期限,到期后鼓励续保。

2、投保单位需要向购房者提供《告知书》

《方案》要求,投保的建设单位在竣工交付时,需向房屋建筑所有权人提供由保险公司编制的《房屋工程质量潜在缺陷告知书》,其中应列明保险责任、范围、期限及理赔申请流程,购房者在保险期限内认为房屋建筑存在质量缺陷的,可按《告知书》所述流程向保险公司或者保险公司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等专业服务机构提出索赔申请。

3、目前投保试点以海口、儋州为主,后续可能在全省范围内推广

《方案》明确,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试点地区以海口市、儋州市为主,同时也鼓励其他市县开展试点。试点对象为新建的住宅工程项目,同时鼓励其他条件成熟的新建公共建筑也开展试点。

海南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建立房屋建筑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制度,使得保险公司与房屋业主的利益捆绑在一起,让代表房屋业主权益的主体(保险公司)介入建设全过程,将解决现行制度下房屋业主无法到场的痛点,改变房屋业主对工程招标、工程施工、竣工验收过程缺乏监督权与话语权的现状。

此外,由建设单位购买保险,当质量事故发生,可做到先修复、先赔偿,再追责,消除因主体责任消失或难以履职导致业主权益得不到保障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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