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题为《买100平方米的房子只得70平方米,这么坑的“公摊面积”到底怎么来的?》的文章在获得较多的讨论。在房价高企、调控不断加码下,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追问:为何计算房价、物业费等都要包括占比颇高的公摊面积?

来源:重翔子说历史
从1998年进入商品房时代开始,由购房者分摊购买的共有建筑面积,就因现有法律法规没有设定上限等问题一直为人诟病。近年来,随着商品房价格攀升,部分开发商更利用普通购房者对公摊面积缺乏深入了解与测算能力,不断推高公摊面积和公摊系数,使之快速上涨并超过了30%。
诚然,公摊面积不是一个新鲜话题,但长期存在并不一定意味着这种做法是合理的。值得注意的是,公摊面积缺少标准、管理混乱,不仅会让购房者在购房时需支付更多房款,更使之在未来要支出物业费、取暖费等更多成本。而随着房屋精装修政策乃至未来房地产税出台,购房者遭遇到的问题还将进一步增加。

有人辩称,降低或取消公摊面积,可能会让开发商忽视公用设施部位建设、降低环境配套等公共公用设施质量,甚至进一步推高房价。但国外成熟的经验表明,如果开发商试图在压缩公摊面积后占购房者便宜,购房者肯定不会答应。为了生存和获利,开发商更理性的选择,是根据市场需要造出更好的房子。
至于降低或取消公摊面积会推高“房价”之谈,更是不靠谱。因为压缩公摊面积或改成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造成的价格上涨,本身只是一个数字问题,并不会真正提高购房者负担,相反会降低购房者的未来资金压力。

其实早在2002年,重庆市就以地方法规的形式,首次对商品房的计价方式做出明确规定和要求:商品房现售和预售,以套内建筑面积作为计价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商品房权证应当载明共用部位及设施。过去十几年的实践表明,只要制度设计合理,像其他国家一样按套内面积计价,并非没有可能。
公摊面积积弊已久,越涨越多的公摊面积实质上已经侵占购房者的利益。近几年,广州、北京等地也开始出现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探索。人们期待着相关部门在研究房产调控政策之时,能正视公摊面积问题,探索更科学、合理的计价方式,切实保护购房者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