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中国迄今为止“自由贸易港”的法律保障,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备受关注。
2020年底,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提交人大常委会审议,随即进入征求意见阶段,在此过程中,海南自贸港立法工作一直在按照程序推进当中。
根据征求意见过程中的反馈信息,三审的法律草案增加了相关内容,这其中就包括海南自贸港封关运行后,内地入岛货物,将按届时有关规定退还消费和增值税的针对性内容。
6月7日,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草案7日提请十三届人大常委会进行三审。草案三次审议稿确认增加规定:货物由内地进入海南自由贸易港,按照有关规定退还已征收的增值税、消费税。
根据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海南自贸港将在2025年封关运行,实施“一线放开,二线管住”的运营管理模式。届时,海南自由贸易港除负面清单以外的事项、商品外,将实现“全岛零关税”,绝大部分进口商品将享受“零关税”待遇。
此次,草案三次审议稿在草案二次审议稿相关条文中增加一款:全岛封关运作时,将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等税费进行简并,在货物和服务零售环节征收销售税;全岛封关运作后,进一步简化税制。
草案三次审议稿还增加了“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防范外来物种入侵”“实现可持续发展”相关内容。
该法草案于2020年底首次提交人大常委会进行审议,进入到征求意见阶段,并对社会公众公布了海南自贸港法草案的征求意见稿。2021年4月29日,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对该法草案进行了第二次审议。1个多月后,草案进入三审程序,并与6月7日,正式进入三审。